讹称助理离职后仍「在职」三个月 区议员陈炎光涉诈骗1.5万元

2018-07-13 11:39

黄大仙区议员陈炎光。刘晓曦摄
黄大仙区议员陈炎光。刘晓曦摄

黄大仙区议员陈炎光涉嫌在其兼职助理离职后,仍向民政事务总署讹称正聘请该助理达3个月之久,意图诈骗1.5万元的有关薪金偿还款项,被廉署落案起诉一项欺诈罪。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陈否认控罪,案件押后至10月24日进行为期3天的中文审讯,届时将传召5名控方证人及暂定1名辩方证人,被告获准期间以原有条件保释外出候审。

控辩双方暂定同意事项为民政署在开支偿还款项安排的指引内容,民政署处理款项的程序,就涉案款项的银行转帐交易纪录,款项申领表格实际已递交而且民政署亦收到该表格。初步估计辩方争议点为时1小时19分钟的录影会面纪录自愿性,及申领表格是否被告亲自处理及递交。

48岁被告陈炎光被控于2016年5月5日至7月12日期间,虚假地表示女子容凤群于4月至6月仍在职,并向民政署递交助理薪金的营运开支申请,证明他曾在该三个月向女子容凤群支付月薪,意图诈骗而诱使民政署职员处理及支付合共1.5万元营运开支偿还款项,导致他获益或政府蒙受不利。据悉陈炎光当时以月薪5000元聘请容在2016年1月至12月期间担任其兼职助理,但容于同年3月已离职。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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