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5人涉欺诈及虚假声明申领共逾82万元强积金
2018-07-10 18:39
廉署落案起诉一名保险公司前销售经理及来自两间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受托人的5名成员,控告他们涉嫌分别使用载有虚假资料的强积金申请欺诈约2万1千元佣金,以及作出虚假法定声明以申领共逾82万元的强积金累算权益。
陈铧,40岁,安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达)前销售经理,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1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另外5名于昨日(9日)在其他5宗案件被起诉的被告是30岁的邱兆鸿,59岁的潘有诚,29岁的曾德秀,48岁的郭锦辉,同为银联信托有限公司(银联)的强积金计划成员;及38岁陈俊荣,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HPFT)的强积金计划成员。银联及HPFT是香港两间强积金受托人。
他们5人各被控一项作出虚假法定声明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36条。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指陈铧涉嫌向安达提交一些载有虚假资料的强积金申请以欺诈佣金,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在馀下5宗案件,邱兆鸿、潘有诚、曾德秀、郭锦辉及陈俊荣各被控一项作出虚假法定声明罪名。
邱兆鸿、潘有诚、曾德秀及陈俊荣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1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郭则获准保释,以待明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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