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1「搬村」难实行 黄伟纶:补偿金调整空间少
2018-06-29 16:27
立法会房屋和发展事务委员会今日举行会议,有立法会议员建议政府需考虑寮屋户及棕地作业者的营运,希望政府考虑当年「菜园村」的做法,进行「一村换一村」的安排。发展局局长黄伟纶坦言,在土地不足的情况下,难以实行「搬村」做法。
黄伟纶表示,全港有发展需要的寮屋约有8000户,「搬村」并非可行做,日后将研究实行「多层发展」棕地,以增加营运效益。至于补偿方面,黄伟纶表示再增加特惠补偿金额的可能性低,补偿金额须视乎居住年期及建筑物面积,亦不能确定每户都获得最高120万港元的补价。在现行的安置安排,即使寮屋户资产审查总额可能超出房委会总额,在亦都可以入住房协的专用屋邨,相信已为经济能力较低的村民提供适当帮助。
黄伟纶表示为确保公帑合理使用,只有登记寮屋可获的赔偿,非登记寮屋只得加强搬迁补,他相信为平衡各方利益,进一步的调整空间很少。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