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认超市盗窃判罚款4000元 官指非初犯促尽快寻求辅导 2018-06-27 12:29 被告陈宝辉于东区裁判法院认罪,基于被告非首次犯案,故判以罚款4000元。资料图片 34岁报称教师的男子涉嫌于惠康超级市场盗窃,被告今于东区裁判法院认罪,基于被告非首次犯案,故判以罚款4000元。 案情指,被告陈宝辉于本月13日在铜锣湾的惠康超级市场偷取价值数百元的食物,后被职员发现并报警处理,陈于求情时指自己因一时贪念才会犯案,裁判官彭亮廷判刑时指鉴于被告已非初犯,故并无减刑理由,判以罚款4000元,并建议被告尽快寻求辅导。 法庭记者:陆晓乔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警方录影会面翻译出错误导陪审团 涉贩毒男判囚13年上诉得直获重审 下一篇 的士业议会乘客满意度调查达63.3分 是调查以来评分最高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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