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管会追讨梁游薪津 梁颂恒姑姐需缴3000元讼费

2018-06-26 14:09

梁洁卿需缴3000元讼费。资料图片
梁洁卿需缴3000元讼费。资料图片

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去年正式入禀区域法院,表示向当时未正式成为立法会议员的梁颂恒及游蕙祯二人追讨合共约186万元的议员薪津。案件今于区域法院进行聆讯,叶树培聆案官甫出庭即撤回把是次诉讼转往高院审理的申请。梁颂恒姑姐梁洁卿作为代表的两项共同诉讼申请的传票亦被正式驳回,最后判梁洁卿需亲自付3000元讼费,梁则指她要支付讼费一事不合理,与代表律师商讨后或会进行上诉。而追讨梁游185万元薪津案则会继续,因「技术上的问题」将再订日期续讯,更或把追讨薪津一案拆开两个案件续留于区院处理。

指代表普罗大众的梁洁卿亲自上庭指根据英国人权法,第三者介入为合理,而且案件涉及公众利益,外国亦关注事件。梁指她得悉此案将会转介至高等法院,故在庭上多次提问案件会否转介至高等法院,惟叶官则指据他所知现在没有任何行动。叶官亦向她提问指「你在此案有没有个人利益」时,梁以「人权及公众利益」作回应,叶官即指「本案是民事诉讼并非刑事案件」。

梁在庭上及庭外亦表示追讨薪津一事不合理,而梁游与原告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属雇主及雇员关系,合约出现变化时雇主更应赔偿工作职位或薪金予雇员,而不应追讨梁游二人的薪津。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326
更新时间: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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