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隐瞒利益诱屋苑批出15万元合约予其公司 3管理公司前雇员否认欺诈
2018-06-25 12:01
廉政公署本年初起诉3名私人屋苑管理公司前雇员,控告她们涉嫌欺诈,将该屋苑会所总值约达15万元的活动制作合约批予一间由她们拥有的公司,而没有披露其在该公司的财务利益,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审讯。3被告不认罪,但于承认事实中承认入职时曾签署相关的利益冲突申报表,自2012年10月起持有并成立该间涉没有申报的私人公司,和2014年8月起由第一被告担任该公司的唯一权益拥有人,控方今将开始传召共13名证人。
3名被告依序分别为夏利文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前助理会所经理胡嘉敏、夏利文前高级会所助理张家丽及雷轩雯,3人同被控于2012年12月18日至2014年10月27日期间,隐瞒和没有向夏利文及碧堤半岛业委会,披露其在一间由她们拥有的公司的利益,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夏利文聘用该公司向碧堤半岛业委会提供服务,导致该公司获得利益或夏利文或碧堤半岛业委会蒙受不利。另胡多被控一项于2015年3月16日至11月3日期间再犯以上所述控罪。
法庭记者:香企容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