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师爷挪用客人逾3500万还债 判囚8年

2018-06-07 15:23

法官指55岁被告庄鸿石严重违反诚信。资料图片
法官指55岁被告庄鸿石严重违反诚信。资料图片

油麻地一间律师行的男职员于2013年至2016年间,藉词会代买楼客人将款项存入律师行银行户口,物业交易后再转帐至卖楼人,他实际上却将款项存入自己户口,以便他清还按揭贷款和赌博等债务,涉款近3580万元。男职员昨在高等法院承认3项欺诈罪,今午被判囚8年。
法官判刑时指出,55岁被告、案发时任职「师爷」的庄鸿石严重违反诚信,他利用自己的职位和律师行处理款项手法的漏洞,有系统地诈骗极多人的财产。本案的受害人中,有人要以退休金补偿交易差额,亦有人因而未能资助子女到海外留学,而涉案律师行被接管,律师行的律师被吊销执业资格及破产,现时只能在另一律师行当文员,收入大减。
涉案的郑振忠杨嘉铭律师行于案发时会代客人转交买楼所需款项,包括首期按金和印花税。由于律师行转帐时不会查核付款人身份,却会按被告指示将款项转帐予卖楼人,被告遂利用此漏洞一边挪用客人款项,另一边以客人的款项,填补其他客人未完成交易的差额。被告于2016年8月被捕时已欠下61万元信用卡贷款,另有140万至150万元的债务,他需每月还款4万至5万元,相等于他当时任职「师爷」的月薪。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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