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成旺角站抗议判罚款准上诉 官判毋须支付讼费予港铁

2018-06-14 16:22

社民连成员曾健成于前年未获港铁批准下,在旺角站大堂墙壁上张贴数十张贴纸,抗议港铁加票价。他其后因违反《港铁附例》,经审讯后被判罚款1,500元。曾健成早前上诉至高等法院,但被法官驳回,港铁一方遂要求法庭判上诉人承担讼费,上诉一方则反对申请。法官今裁决指,由于上诉人已获准上诉至终审法院,法官不认为上诉是「没有好的成功机会的」,遂拒绝港铁一方申请,上诉人予检控支付讼费予检控一方。

上诉人认为,《港铁附例》第32条(a)的定义太阔,法例对私人物业权的保障不足以支持限制表达自由的其中一种表达模式,遂向高等法院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获得批准。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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