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开心广场污水油脂超标1倍 管理公司罚款1.5万

2018-06-12 21:05

元朗开心广场排放污水油脂超标1倍。资料图片
元朗开心广场排放污水油脂超标1倍。资料图片

​位于元朗青山公路的开心广场,因排放未经妥善处理的废水,其物业管理公司启胜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被判罚款15,000元。
  
环保署执法人员去年12月进行突击巡查,发现开心广场的隔油池排放的废水混浊,随即抽取污水样本进行化验,证实污水的油脂超出《条例》牌照限度接近1倍。环保署经蒐证后,遂按《条例》检控牌照持有人启胜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环保署发言人提醒所有污水排放牌照的持有人,包括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妥善维修及保养其污水处理设施,严格遵守牌照订明的排放标准,以免污染环境。发言人表示,油脂废物排入污水渠时,会产生油垢积聚的问题,可导致下游公用污水渠淤塞,影响政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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