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内拍照】入境处依法遣返唐琳玲
2018-06-05 10:19
内地女子唐琳玲早前在占旺案庭内偷拍,扰攘两星期后,唐昨在高院就庭内拍照事件,经审讯被裁定藐视法庭罪成判囚七日,兼须支付逾19万讼费,有网媒指主审法官陈庆伟曾颁命令,「未付清讼费不准离港」报导有误。
陈官昨只应控方要求、下令唐须支付惩罚性讼费,并没有命令「未付清不准走」,入境处依照唐已刑满出狱,及其商务签证已逾期,无权再逗留香港境内,所以依法将唐即晚遣返深圳。
法庭记者:徐晓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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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女子唐琳玲早前在占旺案庭内偷拍,扰攘两星期后,唐昨在高院就庭内拍照事件,经审讯被裁定藐视法庭罪成判囚七日,兼须支付逾19万讼费,有网媒指主审法官陈庆伟曾颁命令,「未付清讼费不准离港」报导有误。
陈官昨只应控方要求、下令唐须支付惩罚性讼费,并没有命令「未付清不准走」,入境处依照唐已刑满出狱,及其商务签证已逾期,无权再逗留香港境内,所以依法将唐即晚遣返深圳。
法庭记者:徐晓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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