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内拍照】无准时交保释金 法官下令通缉唐琳玲 2018-05-29 11:25 唐琳玲。 Previous Next 占旺藐视法庭案件早前于高院开审,一名持香港身分证、操普通话的女子被指于审讯期间在庭内拍摄,女子唐琳玲原获准保释外出,但唐未有依时交付5万元担保金,警方到唐报称地址的1802 室,发现大厦分成ABCD 单位根本所报报称地址有出入及不完整,警方至今仍未能寻获她。控方今向法庭成功申请通缉令、缉拿归案。主审法官陈庆伟即时颁下通缉令,唐的中英文姓名将加入入境处通缉名单。 案件押后至下月15日再讯,以待警方调查后再决定行动,期间该女子获准以5万元保释及不得离开香港。 代表律政司的大律师陈政龙今在庭上表示,上周疑偷拍女子唐玲琳未有依时把5万元现金保释金交到法庭。 法庭记者:徐晓伊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立法会查八号干线沙田段合约争议 陈帆指已两度修订招标手册 下一篇 新巴城巴兼职车长 下月起需提供正职的工作时数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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