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团男前秘书披露受查人身分 官指衰冲动大意判社服令

2018-05-29 10:39

元朗私人屋苑丹桂轩业主立案法团于2016年底进行电视天线系统维修工程,法团男前秘书认为工程报价单「有古惑」,他透过短讯及于法团会议内透露自己已向廉政公署举报法团女主席。被告3项披露受查人身份罪成,今于屯门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今天叶啓亮裁判官判刑时亦有指出昨天有同类案件被告被判即时监禁,而且此类性质严重的案件惯常做法是判处即时监禁,但考虑到本案被告吴沛泓是为屋苑服务,纯粹助人而没有任何金钱利益,披露受查人身份都是在冲动、大意和草率的情况下,而且亦不是在廉政公署人员再三提醒下仍干犯案件,故接纳感化官提议判处社会服务令,但选取较高的时数,即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昨天吴文远因犯同一项披露受查人身份罪而获判监4个月,而当时控辩双方及裁判官分析后指出没有案例是在不认罪的情况下获判社会服务令,裁判官直指吴「毫无悔意」,故不考虑判社会服务令,吴则质疑裁判官因政治因素而判他「重判」。故今宗案件成为第二宗在被告不认罪的情况下,获判社会服务令而非即时监禁的案件。第一宗则是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的前私人司机向无线高层何丽全透露她廉署调查一事,当时他被判100小时社会服务令。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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