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游等五人冲立会非法集结罪成 梁颂恒:是祸躲不过
2018-05-11 12:08
前立法会议员梁颂恒、游蕙祯及其三名助理杨礼康、锺雪莹及张子龙涉嫌于去年11月未经准许下闯入立法会会议厅及会议室,各被控一项参与非法集结以及一项企图强行进入的交替控罪,王诗丽署理主任裁判官今早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宣读近一个半小时的判词。梁游二人不作求情,案件押后至6月4日进行判刑,以待为被告杨礼康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5名被告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梁颂恒在法院外指,事件唯一后悔的是「我应该锁我啲助理系间房度」,笑言「不过可能告我非法禁锢」。被记者问及会否担心或会被判监时,梁则回应「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王诗丽署理主任裁判官指出,不论梁游二人当天是否仍是立法会议员,若他们的行为涉及刑事罪行,他们都不能以其议员身份获得豁免刑事罪责。同样,另外三名被告亦不能以梁游当天仍是立法会议员身份而肆意冲击保安人员的防线。王官举例说明正如戏院职员错误地拒绝一名持有有效戏票的人士进场观看电影,该人亦不能连同其他人士,使用过分武力,甚至推撞、袭击戏院职员,强行进入戏院。
案情指2016年11月2日立法会在会议厅进行会议,立法会主席在2016年10月25日以书面宣告押后为第一和第二被告监誓,他们不得参与11月2日的会议。5名被告与其他助理共十多人于11月2日下午到达会议室侧门,并冲向保安人员的防线,梁颂恒当时手抓侧门门楣,尝试跳高跨越保安防线,又大声说「打我呀!」;游蕙祯冲向和用手推开保安人员;杨礼康用身体压向和冲击保安人员防线,并叫喊「一二、一二」;锺雪莹击打保安人员的手,又扶著侧门门框尝试借力山把身体向前推向保安人员,而且大骂保安人员;张子龙断用粗言秽语辱骂保安人员,并用身体压向保安人员。事件导致多名保安人员受伤,部分保安被送往玛丽医院接受检查。
判词指出,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当天下命保安禁止梁游进入会议室的命令合法合理,保安行为是尽忠职守,而梁颂恒和游蕙祯当时仍未正式完成宣誓,故并非合法议员,即使他们当时是合法职员亦不应以此作为「护身符」而作出违法行为,而当天各人明显使用过分武力,最终裁定五人参与非法集结罪罪名成立,另外一项企图强行进入的交替控罪则不需考虑。
五名被告梁颂恒(30岁)、游蕙祯(25岁)、杨礼康(24岁)、锺雪莹(25岁)及张子龙(29岁),被控于去年11月2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2楼立法会1号会议室外,连同他人参与非法集结,即集结在一起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或作出带有威吓性、悔辱性或挑拨的行为,意图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结的人会破坏社会安宁。另外五人被控于同日连同他人企图以暴力方式进入1号会议室。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0854
更新时间: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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