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波建议取消扣税上限 增加市民投资年金强积金诱因

2018-05-09 17:57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交代强积金自愿供款和购买延期年金产品,可获扣税的安排细节,两项计划合共最多可以扣减3.6万元税款,目标今年第4季向立法会提交草案,预计最快2019/20课税年度开始生效。

保险界立法会议员陈健波建议,供款人要长时间供款,至少10年才可以取回款项,付出相当大,因此认为要提高市民投资的诱因,将最低保费总额,由18万元加到30万元。取消每年3.6万元的扣税上限,容许纳税人灵活运用5年税务扣减的限额。

政府建议,延期年金最低保费总额为18万元,供款期最少5年,最短年金期为10年,而年届50岁或以上人士才可提取年金。保险产品则需列明可供客户评估的内部回报率;清楚公布保证年金额和浮动年金额,保证年金额不应少于预计年金总额70%;所有附加保障如身故赔偿、豁免保费等,需跟保费清楚分开,不可扣税。

强积金自愿性供款方面,政府强调是希望鼓励市民,为退休生活作额外储蓄的目标,因此须受「保存规定」所规限,即只容许供款人于65岁退休时领取供款。如希望享有税务扣减,纳税人须把自愿性供款,另行存放于新开设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至于不受「保存规定」所规限的自愿性供款,则不会享有税务扣减。

以月入1.5万元的单身市民为例,购买年金或作强积金自愿供款,最多可以获得9000元扣税,能少交180元税款,月入达6万元的市民,可获上限36000元扣税,节省6120元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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