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毛入狱被剪「短毛」案 惩教署上诉反败为胜
2018-04-30 13:10
惩教署早前陈词指,要求男囚犯剪发的规例是基于保安理由,指长发可用以藏武器、运毒、自杀等,打斗时又可被当作武器,同时亦可成为遭攻击的弱点,故剪发是保护了其他囚犯及蓄长发的人士。
首席法官张举能在判词中指,就可否剪发的要求是否做成直接歧视,特别是男囚犯在毫无选择下只可以由长变短,相反女囚犯可保留原来的发型,除非女囚犯也同意剪短头发。张官指,以上原则的存在并非毫无因由,惩教署只是要求男女保留香港社会一贯传统的发型,即男一般为短发,因此男囚犯在狱中亦应是短发,法官认为,即时男囚犯在剪发规定有不同对待,但也非不被善待,只是将之与社会发式统一而已。
张官又指,应考虑囚犯外观上的整体规限,发型及长度只是外观的其中一项元素,男囚犯如申请人或许对发型规限敏感,但女囚犯亦可能关注化妆及囚衣的问题,不见得任何性别受到特别对待,而是整体上男女囚犯跟从署方的规范,以助监管纪律。张官续指,此议题不构成直接或间接歧视,而申请人的案情在此情况下更显理据薄弱,因此批准署方的上诉。
「长毛」梁国雄在得悉结果后,与社民连外务副主席黄浩铭及成员曾健成等人,在庭外拉起横额,高呼「惩教性别歧视,剪发男女有别,还我公平,还我平等」。梁国雄表示对判决不感意外,但觉得上诉庭法官也认为事件「有啲唔妥」,但不构成直斥歧视。不过他表示,惩教署作为有公权力机构,囚友不得不受监控,对待男女有别已对男性造成歧视。
他表明,希望这宗案件能打至终审法院,但他已用90多万元打官司,本来原审胜诉可获发还,但现时惩教署上诉得直,「啲钱攞唔返」,现时自己无钱的情况下,希望法援署长能够继续上诉。
惩教署回覆指,欢迎法庭的判决,并会依法执行有关政策。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0:08
更新时间: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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