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董事索偿Neway失败 法官批准薛济杰反索330万
2018-04-25 18:50
原告人马伟华声称,他于2007年同意以5,360万元,将 Neway Karaoke Box Limited的百分之八股份售予薛济杰。后来薛担心交易可能违反《公司条例》,要求取消交易。2人又达成第二份协议,薛将会退还股份予马,马则需要支付2,160万元,馀下3,200万元则可当作马伟华的预支股息。
被告人薛济杰则称,马于2007年向他提出借贷5,000万元。2人其后达成借贷协议,薛先后向马借出两笔分别360万元及5,000万元款项,马需要先还款2,160万元,馀下3,200万元可在较后时间还清,借贷利息则为马的股息。
法官指出,薛透过公司名义买入自己股份根本无违反《公司条例》。另外,薛曾经以7张总值5,000万元的支票给予马,作为他的股息,马亦有在支票上签署。法官认为,马不可能在不知悉该些项款项是股息的情况下签署,因此他声称该些款项为2人协议的交易金额纯属谎言。法官因此裁定,马声称的2项协议根本不存在。反之,他须将借贷协议所欠的330万元归还被告人。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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