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3间万宁涉偷29件护肤品 需时索精神报告押后讯 2018-04-25 13:05 被告李慧玲获准保释。陈咏诗摄 Previous Next 22岁女警于本年2月至3月间,在3间万宁店铺涉偷窃共值逾万元的29件护肤产品,被控4项盗窃罪,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暂时毋须答辩。辩方指需时索取被告的精神报告及控方文件,并透露被告自己亦有往葵涌精神科门诊诊症。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6月20日再讯,期间被告获准保释。 被告李慧玲被控于本年2月15日至3月9日期间,分别在青衣城1期、旺角新世纪广场以及九龙德福广场1期的万宁内,偷窃共29件护肤产品,共值13663元。 法庭记者:陈咏诗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审计报告】批将军澳3地发展高端数据中心 6年来仅售一幅 下一篇 【审计报告】海关未充分保障消费者 服务个案检控率仅得6%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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