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研讨会】与社会发展脱节 王振民促与时俱进发展基本法

2018-04-21 11:39

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在「纪念《基本法》颁布二十八周年」研讨会上表示,香港《基本法》制定和实施后,出现与香港社会发展脱节的情况实属正常,因此需要发展基本法,但至今采取了解释基本法、制定新的法律及创制宪制惯例3种方法,没有采取以修改基本法的方式来发展基本法。

王振民说,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自1990年基本法制定以来,人大释法共有6次,使基本法可以解决新问题,适应新情况,做到与时俱进,6次释法都没有违反基本法第159条的规定。

王振民指,香港回归以来,香港法院解释基本法的数量、次数、深度和广度都远超「人大释法」,香港各级法院是基本法在港发展演变、落地实施的主要塑造者。

王振民说,全国人大常委会6次通过制定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来发展基本法,包括4次关于香港政制发展的决定,和两次关于「一地两检」决定,都是香港社会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单行的、专门的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来发展基本法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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