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天选举呈请被驳 政府:选举主任有权就是否真诚决定提名

2018-02-13 19:00

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因支持港独2016年被取消立法会选举资格,高等法院今日驳回其选举呈请。特区政府欢迎原讼法庭的裁决,包括确认选举主任可根据《立法会条例》在立法会选举中有权就参选人于提名表格内示明拥护《基本法》及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声明是否真诚,从而决定有关提名是否有效。

政府强调,「港独」不符合香港在《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亦与国家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政府重申,一直尊重及维护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上述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与此同时,特区政府有责任执行和维护《基本法》,以及确保所有选举均在符合《基本法》和相关选举法律下进行。

特区政府支持选举主任在未来的公共选举中,继续按相关法例和所有相关资料,就参选人的提名是否有效作出决定,令选举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公开、诚实、公平地进行。

根据《立法会条例》第40(1)(b)(i)条,参选人的提名表格须载有或附有一项示明该人会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声明,否则不得获有效提名为某选区或选举界别选举的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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