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出狱再非礼弱智亲女 官斥尝一己之欲重施故技终判囚
2018-04-19 11:03
被告曾有过三段婚姻,但均告失败,犯案时已是单身,他与第一任妻子于1997年诞下女儿X,在2013年,被告被裁定五项非礼罪及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罪成,他被指非礼当时只有14岁的X,最终判囚6年。在2016年8月,被告获释,随即透过facebook和whatsapp联络X,法官形容信息内容「露骨、令人震惊」。
被告心理报告显示,被告不成熟、孤僻,渴望拥有亲密关系,满脑子也是性幻想,他更将责任诿过于X,指是X诱惑他,心理报告显示,被告再次侵犯X的机会很高。至于X的心理报告指,X被性侵后无明显情绪波动,反而希望与被告同住,但X性知识有限,思考能力薄弱,不能自我保护。
法官指本案是恶劣的非礼罪,被告也承认与X「假假地性交」,加上被告在X 14岁时已有非礼前科,法官斥被告没有因监禁而改过自新,反而在X 母亲不知情下主动联络X,向她灌输「父女关系也可以做情侣」,诱使X作为性伴侣,利用X是弱智,渴望被告成为她的监护人和同住,违反父女间信任来发泄一己私欲。被告否认乱伦,但承认非礼罪,最终陪审团裁定乱伦无罪但非礼罪成,因此法官以8年作量刑起点,认非礼罪获减三分一刑期,判监5年4个月。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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