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署斥水务署 承办商整烂水管仅赔$3.1万
2018-04-17 10:58
申诉专员发现,水务署以往对数年间多次发生爆裂的水管,长期以来没有重点监察和跟进,直至公署介入调查超过一年后,2016年12月才将年重复发生水管爆裂的街道路段列为「爆喉热点」,因此要求水务署应继续密切监察全港各区「爆喉热点」的状况,并且厘定优次,发生水管爆裂会严重影响交通,则应尽快跟进。
其次,申诉专员亦发现工程承办商也会破坏水管,但欠阻吓性罚则,2012至17年共追讨66宗,涉及金额约 207万元,平均每宗个案涉及的赔偿款额仅31,000元,民事索偿阻吓力不足。建议针对屡犯的承办商,应考虑将其整个评核报告评为差劣,此举可有效影响该些承办商日后承办工程的机会。
对于跟进水管爆裂个案,申诉专员亦指出,水务署就食水管爆裂后须多久恢复供水,订立了服务目标,但该署并没有就「咸水管爆裂」后恢复供水时间订立指标,而且跟进水管爆裂的服务目标复杂。
申诉专员亦表示,水务署用15年更换3,000公里水管,2015年完成「更换计划」,虽然宣称将会以「智能管网」监察水管的渗漏情况,但原来「智能管网」于2023年才可全面完成设立,出现长达8年真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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