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案】辩方质疑警员突然认得林伦庆

2018-04-12 17:40

前年农历新年期间发生的旺角骚乱案在高院续审,其中一名被告林伦庆遭控三项暴动罪,代表他的辩方律师表示,被告拘捕后曾要求打电话、去洗手间及在住所大堂较多人位置搜身,但一一遭拒绝,被告又曾向男警邱树明表示身体不适,但没有得到理会,之后身体更向前倾跌在地下,有警察当时说:「唔好扮野」,更掌掴他,当他尝试行近摺凳坐下时,又被邱在背部袭击,邱今在庭上逐一否认。

辩方又指,邱于2016年3月4日晚9时,与被告及其他警员共7人在新屯门中心保安室内的更衣室调查,辩方指出更衣室只有24平方尺,但邱估计是有100平方尺,在5分钟后,邱拘捕及警诫被告。

邱指他没有对被告搜身,而被告亦是自愿将电话及密码交出,他开启电话后只看过里面的通话纪录。辩方又指出,被告曾呼吸急促,邱同意,辩方续指被告看似身体不适,身体左摇右摆,邱表示没有印象,辩方称被告之后表示不适并向邱求助,但邱当时没有理会,邱在庭上否认此说。

辩方又向邱指出,他在更衣室内曾向被告说:「你唔好X玩野,阵间合作啲,签本记事册,如果唔系,我写埋你女朋友落去」,邱否认曾说过。辩方又指,邱在带被告搜屋及在警车上,曾威胁他要承认控罪,否则会把他女朋友也拘捕,又教他在录影会面中应如何回答,邱对这些指控也逐一否认。

辩方下午指出,在庭上看到的第一次录影会面之前,其实已经有一次录影会面,但因为被告当时说自己身体不适,又要求要有律师陪同,故邱当时不满意,立即停止会面,更用粗口指骂被告不合作,邱否认有此事。

另外,辩方又指邱曾录取四份证人供词,分别是2016年2月、3月、8月及2018年4月,在首3次录取口供时他均没有提及认得到被告,也没有提及人群中有人敲砖,直至数天前由一名警员再替他录口供,事隔2年才首次提出于2月9日有见过被告一事。辩方质疑2016年2月至2018年3月,邱也没有告知上司、同事于2月9日见过被告,也没有在3月4日拘捕被告时说到2月9日见过面,辩方进一步质疑,邱昨天及今天从多条影片中表示认得被告,事实上是不能够肯定。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3:36
更新时间: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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