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普及化」议案获通过 易志明倡新楼必设充电器

2018-04-12 17:05

立法会今日讨论,议员易志明提出的「推动电动车普及化」无约束力议案,他要求修改《建筑物条例》的相关条文,以强制所有新建之商住楼宇内的车位,必须提供充电设施,供电动车充电之用。另外,他亦要求因应已登记的电动车将相继更换电池,尽快制订废汽车电池回收和处理的机制,以及推动专上学院开办电动车的设计、科研及维修等课程。有参与讨论议员,质疑《预算案》提出的电动车「一换一」计划成效,是否太多限制。

有关议案在梁继昌、莫乃光、卢伟国、容海恩、陈克勤、陈淑庄的修正后,获功能组别及分区直选过半数在席议员支持通过。

航运交通界议员易志明表示,多个国家包括中国、挪威、德国及英国等的政府已宣布将于2025年后相继禁售燃油车;同时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商已表示会在2050年全面停止生产燃油车,而多家汽车制造商亦已表示会投放更多资源研发新一代的零排放电动车,特区政府于1994年起豁免电动车之首次登记税,至今已超过20年,但截至2017年8月底,全港只有11 033辆电动车,占全港已登记之车辆总数1.3%,成绩未如理想。
就他自己提出的建议,例如新建之商住楼宇内的车位,必须提供充电设施,他指出现时全港约1500个充电器,仅300多个为快速充电器,地点分布集中,令电动车难以应用。至于电池问题,现时每年只处理5万个左右,约10万多个弃置于堆填区。

议员亦有讨论有关电动车「一换一」计划的建议,工程界卢伟国指出,自从电动车首次登记税宽免上年取消,就影响了电动车增长,希望「一换一」计划有效。但专业议政莫乃光则批评「一换一」计划批准个案太少,一个多月只有11宗,质疑门槛过高,易志明亦指原有车辆需有6年车龄等限制太多。

环境局副局长谢展寰回应指,计划的目的,是在不增加私家车数目的前提下,提供经济诱因,让市民尽量选择电动车,政府并不鼓励过早销毁车辆,不认同有议员指计划门槛过高。

「一换一」计划有足够诱因,而本港属于自由市场,汽车都是进口而来而非自家生产,制订政策要留意生产地的情况能否适用香港,政府会留意及修订政策。

建立时间:1110
更新时间:1709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