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资助善用空置政府土地工程 下半年详情出炉

2018-04-11 15:14

立法会议员麦美娟就空置政府物业及闲置土地,能否成为过渡性房屋,向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提问,今获书面回覆。
陈帆表示,政府产业署亦已在网站,提供由不同部门所管理的过剩政府物业资料,非政府机构如获得政府的相关政策局或部门支持,可申请租用过剩政府物业作不同用途,包括房屋,但不少空置政府土地,例如位置偏远、交通不便或其他技术限制等,未必适合作住屋用途,相关部门须就每宗个案作个别考虑。
陈帆又指出,为进一步协助非政府机构善用空置政府土地作社区用途,《财政预算案》预留了10亿元,让那些获政策支持申请使用个别空置政府土地的非政府组织,按其项目的需要申请基本工程费用的资助,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亦会提供技术意见。发展局现正就10亿元拨款的实施安排制定详细建议,于二○一八年下半年向发展事务委员会作出汇报,然后向财务委员会提交拨款申请。
就着地政总署管理,而可供非政府机构申请作短期用途的空置政府土地,地政总署于过去五年,共批出22份短期租约,予非政府机构作不同的非牟利用途,当中沙田亚公角渔民新村5020平方米用地,用作「有机农场」、大埔前大埔师范纪念学校4450平方米用地,用作私人非牟利国际学校及屯门前大榄涌公立学校1930平方米用地作社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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