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称疗程永久任用 美容师被控犯虚假商品说明罪

2018-04-11 16:41

位于九龙旺角弥敦道雅兰中心的「哈玛仕发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前年由美容顾问及美容师向两名顾客推销疗程计画,讹称可永久无限次接受不限种类的疗程,最终令两顾客多付合共逾7万元,购买可用以换取美容及身体疗程的「格仔」。美容师被控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要约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罪,涉案另一被告美容顾问已认罪并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

控方传召美容中心负责人陈均柱出庭作供,他指出26岁被告郑芷珊职位为美容师,而美容师的工作为提供美容服务和参与性质的服务,虽然销售工作主要由美容顾问负责,但美容师亦需协助销售,有时美容师销售佣金比其基本工资还多。陈指他曾亲眼目睹被告销售美容及头发疗程数次,承认公司虽有向被告提供美容疗程训练课程,但却没有向被告提供销售疗程的训练课程。陈指于公司安装闭路电视是为了提高服务资素。辩方则指出因陈没有定期保养闭路电视,而令闭路电视时间有误,陈亦承认问题。

美容中心负责人陈柱均先生继续出庭作供,他指美容顾问开单时会写下被告的名字,但辩方刘辉大律师则指出此行为不代表被告曾参与疗程销售,可能只因美容师需提供疗程服务而写下被告名字于单上,陈表示同意辩方的说法。但陈指出美容顾问有权力决定哪位美容师负责哪位客人,而成功销售后,一定需写下美容师名字,除非客人要求要求更换美容师。

陈另再确认疗程「格仔」只限同类疗程互换,不能跨类别换,公司亦没有终身任用疗程的优惠。

控方证人姓莫女事主交代自己为拥有硕士学历的现职工程师。她作供时称以2011年起便开始光顾「哈玛仕」的面部美容疗程,案发当天即前年10月2日,美容顾问推销国庆优惠疗程,可把之前购买没有使用到的头发疗程转移后,再付4万多元便可终身永久任做所有面部美容疗程,故决定购买她所推销价值10万元的疗程,付款6万多元。辩方指出主要是美容顾问推销不存在的疗程,而被告当时虽在场,但只是与莫闲话家常和风花雪月,莫亦表示同意。而控方指出签约时清楚列明购买3200次疗程,莫则解释当时美容顾问指,写出疗程实质次数只是方便计算美容师工钱,莫日后亦能享有无限任做疗程。

案件明续。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3:54
更新时间: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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