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汉涉7-11偷近两千个印花 或考虑签保守行为

2018-04-10 15:44

43岁首被告罗东来。刘晓曦摄
43岁首被告罗东来。刘晓曦摄

3男涉嫌去年年尾于尖沙嘴7-11便利店内偷取共1875个印花,总值港币3750元。3人同被控偷窃罪,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押后至5月2日再讯,以待索取第三被告的学历证明,或考虑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

3名被告依次为43岁厨师罗东来,35岁文员陈嘉浩及20岁学生潘煜珩。陈慧敏裁判官指3名被告初犯,案件有别于偷窃实物货品,可考虑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据悉第三被告潘煜珩现正就读城市大学翻译系三年级。

43岁首被告罗东来被控于去年12月20及21日期间,于香港尖沙嘴么地道美丽都大厦地下7-11便利店偷窃1002枚印花,总值港币2004元。35岁第二被告陈嘉浩被控于去年12月20日,于同一地点偷窃581枚印花,总值港币1162元。20岁第三被告潘煜珩被控于去年12月20日,于同一地点偷窃292枚印花,总值港币584元。

据资料显示,案发时期便利店提供印花以换领Le Creuset x Line Friends新年别注版竹纤维制糖果盒及碰碰杯连Le Creuset 厨具造型的杯盖。

法庭记者:刘晓曦

20岁第三被告潘煜珩。刘晓曦摄
20岁第三被告潘煜珩。刘晓曦摄
左起:35岁第二被告陈嘉浩、20岁第三被告潘煜珩。刘晓曦摄
左起:35岁第二被告陈嘉浩、20岁第三被告潘煜珩。刘晓曦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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