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买年花呃法团逾2.5万 前物业经理求情妻将临盆获轻判

2018-03-26 16:10

前私人屋苑物业经理于2015年年底,借采购农历新年花卉为名,使用虚假文件诈骗其业主立案法团逾2.5万元,被廉政公署控告一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刑。辩方律师于庭上呈上一份被告在还押期间所写的表白信,求情时指被告太太现时已怀有7个月身孕,希望能让被告一家团聚。裁判官考虑被告坦白认罪及属初犯,轻判被告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41岁的被告黄健华,为富宁物业管理公司的前物业经理。事发时,何文田私人屋苑衞理苑委托富宁提供管理服务。卫理苑于2015年12月委托其园艺承办商津园园艺为农历新年采购花卉,惟津园未能提供某几种花卉。被告遂指可安排其他供应商采购,著津园东主在虚假的报价单上签署,并开出2.5万元的发票予富宁。津园东主在收取富宁的支票及扣除花盆套等款项后,将馀款交予被告。

法庭记者:罗敏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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