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買年花呃法團逾2.5萬 前物業經理求情妻將臨盆獲輕判 2018-03-26 16:10 Previous Next 前私人屋苑物業經理於2015年年底,借採購農曆新年花卉為名,使用虛假文件詐騙其業主立案法團逾2.5萬元,被廉政公署控告一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辯方律師於庭上呈上一份被告在還押期間所寫的表白信,求情時指被告太太現時已懷有7個月身孕,希望能讓被告一家團聚。裁判官考慮被告坦白認罪及屬初犯,輕判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41歲的被告黃健華,為富寧物業管理公司的前物業經理。事發時,何文田私人屋苑衞理苑委託富寧提供管理服務。衛理苑於2015年12月委託其園藝承辦商津園園藝為農曆新年採購花卉,惟津園未能提供某幾種花卉。被告遂指可安排其他供應商採購,著津園東主在虛假的報價單上簽署,並開出2.5萬元的發票予富寧。津園東主在收取富寧的支票及扣除花盆套等款項後,將餘款交予被告。 法庭記者:羅敏樺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涉16宗電騙案呃100萬 澳門警拘38歲台男 下一篇 北區元朗4回收場涉違法 環保署檢20噸有害電子廢物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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