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20万元披露投标资料 前物管经理遭廉署起诉

2018-03-21 16:11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物业管理公司前保养经理,控告他涉嫌收受一名工程公司东主合共20万元贿款,以披露有关沙田一个私人屋苑维修工程的机密投标资料。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星期五在观塘裁判法院答辩。

46岁的曾宪杰,是新昌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新昌管理)(现称升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升捷管理))前保养经理,被控七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被告于案发时负责处理由新昌管理所管理的多个屋苑的维修及保养工程。被告于2007年3月加入新昌管理为技术员,并于2016年1月获晋升为保养经理。他于2011年3月至2012年年底期间被派驻由新昌管理所管理的沙田私人屋苑翠湖花园。他于2013年年初认识了一名工程公司经营者。

翠湖花园业主立案法团(法团)于2010年12月议决通过进行一项维修工程。新昌管理须协助翠湖花园法团就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有关维修工程其后以2亿6200多万元判授予一间建筑公司。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4年4月16日至2016年6月7日期间,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该名工程公司经营者接受七笔合共二十万元的贿款,每笔由二万元至三万元不等,作为向他提供翠湖花园维修工程十九个承建商的投标价格的报酬。升捷管理及翠湖花园法团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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