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铁工欺诈逾36万元 再叫人作假供词囚13月

2018-03-21 15:23

一名建筑公司前扎铁工人欺诈该公司及另外3名扎铁工人工资共逾36万元,并要求其中2人向廉署作出虚假的供词而妨碍司法公正,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早前承认7项罪名,即5项欺诈罪及2项妨碍司法公正罪。林子勤裁判官今于沙田裁判法院判其欺诈罪10个月监禁,妨碍司法公正罪3个月监禁,需分期执行,合共监禁13个月。
案情指,27岁被告郭志城于案发时获萧强记聘用为一名已有最少三年经验的扎铁工人。被告于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期间,讹称必须向该等建筑地盘的高级职员退还款项,并诱使当时3名扎铁工人向他支付共逾18万4千元。被告于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间,不诚实地没有向萧强记及日记或彬记披露上述3名扎铁工人其中两人真正的工作经验,并诱使萧强记及日记或彬记向两人发放约17万6千元的额外工资。被告亦于2015年8月20日及24日分别要求上述3名扎铁工人的其中2人向廉署的调查人员作出虚假的供词。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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