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社》指地政多次绕过城规会批短期豁免 电讯盈科机楼当写字楼逾32年

2018-03-21 13:23

香港电讯(6823)客户服务中心及荔枝角机楼早前被指涉嫌违地契经营、分区地政处巡查前更预先通报。《传真社》翻查城规会文件及土地登记册文件,发现地政总署容许业权人电讯盈科(0008)以「短期豁免」形式,将荔枝角月轮街4号工程中心多个楼层作办公室使用,但处理审批准则不一,不时绕过城规会,至今续期逾32年。

调查同时发现,地政总署批出「短期豁免」后亦监管不力,目前至少4层楼面未经城规会许可被用作办公室。地政总署及规划署方截稿前未回应传真社查询。

荔枝角工程中心(下称工程中心)地契列明,只可用作电话机楼、机楼附属设施,除非取得地政总署署长同意,否则不可用作办公室用途。据土地注册处资料,工程中心目前有约百分之22楼面面积(近6.6万平方尺),获地政总署批准以「短期豁免」形式,改为办公室使用。

两份由地政总署与业权人PCCW-HKT Telephone Limited订立的短期豁免书,至今仍然生效。2010年9月订立的短期豁免书显示,电盈申请将工程中心的3楼、4楼、5楼、12楼、13楼及14楼部分楼面合共6万平方尺面积,改作电讯业的研究、设计及发展中心,及流动通讯业务办公室使用。豁免费用每季66.6万元(每年266.7万元),即每平方尺每月补回3.7元,每三年调整一次。条款同时列明,如业权人无法取得城规会批准,政府将立刻终止豁免。

另一份豁免书于2016年12月订立,地政总署同意电盈申请,将13楼部分面积、约6,531平方尺面积用作「一般办公室」,豁免期限由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每年豁免费72.9万元,即每平方尺每月补回9.3元。

根据现行程序,业权人将地段用作地契条款准许以外用途向分区地政处申请「短期豁免」,分区地政处会徵询规划署意见,待取得规划署或城规会同意后,地政总署才会批出短期豁免。地政总署网站显示,短期豁免期通常为一年。政府间中或会批出最长为期三年的豁免书。

不过翻查资料,电盈于2008年曾被揭发未经城规会规划许可,将14层机楼用地其中12层改作办公室用途超过20年。

關鍵字

最新回应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