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物业代理私吞佣金逾8.2万 判社服令240小时 2018-03-07 17:05 Previous Next 中原地产前物业代理于2014年至2015年间多次向公司隐瞒物业买卖及租赁的交易,从而私吞佣金共逾8.2万元,最终被廉署收到举报后揭发。前代理早前承认两项欺诈及两项盗窃罪,今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社会服务令240小时。 34岁被告袁伟权被指在帮助客人物色物业后,带客人到地产代理公司签署临时买卖合约,他又要求客人签发一张没写抬头的支票,以支付1.8万元的佣金。该支票于翌日被存入有另一地产代理公司的银行帐户。他另被指偷窃一笔就一项租赁交易而应支付予中原的5,750元佣金,以及偷窃就另一宗物业交易而应支付予中原的15,800元佣金等行为,共私吞佣金超过8.2万元。 法庭记者:刘晓曦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陈帆冀九巴劳资双方互谅互让解决纷争 下一篇 【梁天琦案】王婆婆庭上穿戴印有标语颈巾 被裁定藐视法庭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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