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王婆婆庭上穿戴印有标语颈巾 被裁定藐视法庭

2018-03-07 16:53

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等人被控煽惑暴动及参与暴动等罪,案件今在高院续审。公众席一名女士被发现在法庭延伸部份穿戴印有标语的颈巾,法官传召该女士入庭,并指她的行为属藐视法庭,即时裁定她罪名成立,并须于本月29日回法庭听取判刑。期间该女士获准保释并聘请律师,但不得进入审理本案的法庭范围内。

法官早前命令法庭内的公众人士,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任何标语,又授权保安可将违反命令者扣留至散庭,届时再由法官处理。

法官指下命令时,该名穿戴颈巾的女士亦在法庭延伸部份中,理应知悉命令内容。女士被召上证人台作供,称自己「好混淆」,每次到庭旁听均被保安「日日咁样磨」。法官说颈巾上的标语已显示她违反禁令,女士说:「咁我揼咗佢罗。」法官问女士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女士指自己是「低端婆婆」,无钱聘请律师,又指自己家住深圳,经常被人跟踪,恐怕日后会「被自杀」,希望日后由家人代为听审,惟法官未有理会,只重申女士可聘请律师代表。

61岁涉事婆婆王凤瑶于庭外指,连日来到庭旁听时均有穿戴印有标语的衣物和手圈,不明白为何保安不早早通知,法官又不给予她解释的机会。她表示过去数天「太刺激」,昨晚亦仅有1、2小时睡眠,现将回家先冷静一下。她日后或会申请法律援助,但由于不清楚自己违反哪一条控罪,自己也不知怎样打算。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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