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荫权被控行政长官接受利益案,去年十一月月三日八名陪审员未能达成大比数裁决而遭解散,律政司决定将控罪纪录在案,「暂时不申请重审」,但代表控方的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要就原审时曾荫权被定罪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申请三分一讼费。辩方资深大律师余承章及大律师陈政龙昨作出九页纸的书面陈词作反驳,反驳「查案是执法机构的职责,疑犯有权保持缄默,无责任协助调查」,强烈反对控方的讼费申请,主审法官陈庆伟今午三点颁布书面判词,被告须就首次审讯支付三分之一讼费。于首个审讯,控方讼费为1500万港元,换言之曾须为诉讼缴付500万元。
法庭记者: 徐晓伊、陈咏诗
建立时间:14:30
更新时间: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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