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涉恐吓男友要与子女同死 官:唔好攞小朋友较飞

2018-02-27 16:34

28岁妇人涉嫌在旺角家中虐待两名子女,又恐吓男友称要与子女同死,妇人早前被裁定两项虐儿罪及刑事恐吓罪成立,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监3个月,缓刑2年。裁判官提醒被告说:「你系小朋友最值得信任嘅人嚟㗎」,又促被告处理家庭关系的问题。

辩方求情指,虽然被告曾经无接听感化官电话,但她非故意不接,事后亦主动回电。被告现已怀孕4个月,或不便接受感化令。她对案件感到后悔,家庭情况已有社工跟进。

裁判官张天雁判刑时强调,本案受害的最终是小朋友,考虑案件牵涉小朋友受害及判刑向大众发出的信息,判刑须具阻吓性。但张官谅及被告曾因本案被还柙逾1个月,现在又怀孕,重犯机会低,因此选择以较宽松判刑处理。她提醒被告遇到问题时应寻求援助,又谓「有咩问题就自己解决,唔好攞啲小朋友出嚟较飞」。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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