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产风波】官指示滙丰信托 14日内交客户经理证人陈述书
2018-02-26 14:09
法官早前已表示,为公平起见批准就责任及赔偿两方面争议分案处理,但不批准罗老太修改申索陈述书,故罗老太早前再度入禀高院。
罗老太一方今申请将新的入禀状与原本的诉讼合并处理,获法官批准合并一审。法官又批准罗老太一方可向滙丰信托取阅其他顾客的惯常信托费用,但文件需要保密,只准律师阅读。
罗老太一方申请,滙丰信托需要提供客户经理刘倩怡(译音)的证人陈述书,指刘自2005年起处理罗氏家族信托基金,会是本案的关键证人,更会影响原告准备案情。但滙丰信托回应指,刘拒绝合作,也不清楚她有何说法。法官指示滙丰信托须于14天内提交刘的证人陈述书。
法庭记者:潘琪慧 徐晓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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