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九人陪审团完成宣誓 陪审员恐损公司营运提豁免被拒
2018-02-21 10:33
一名男陪审员于宣誓前表示,自己为小型公司职员,若出任陪审员或损害公司营运,希望法官豁免其出任陪审员。法官重申出任陪审员造成工作或生活不便非豁免理由,陪审员的雇主有责任协助其履行公民责任,雇主若不理解法庭可另函解释。
另一女陪审员则谓有私人问题,法官认为2个问题可于宣誓后与各大律师商讨,应不影响其出任陪审员。辩方律师阅览问题后同意她继续任陪审员。
另有2名陪审员分别称于5月尾和6月尾有外游计划,法官回应指若审讯有延误,可迁就其安排。法官同时宣布,将透过陪审团书记处,通知昨日申请豁免出任陪审员的其他人士,不用出任陪审员。
法官于开审前,提醒陪审员须独立考虑各被告所面对的每项指控,陪审员又应持开放态度,随审讯推展重新思考各项初步观点。另外,陪审员应将一切报章报道评论等抛诸脑后,更不应透过互联网或社交媒体搜集资料。
法官又提到陪审团于本案的职责为事实唯一裁决者,故要考虑各项证据须被接纳与否,而法官则会在过程中给予相关的法律指引,以及裁定法律上的争议。
代表控方的资深大律师郭栋明于开案陈词前再提醒陪审员,以他们日常生活的智慧理解呈堂证据,判断事件发生因由,并按法官指引裁决各被告的控罪。郭又指,证人列表中虽有211人,但控方有机会传召证人最多仅97人,当中大部份证人为警务人员,其馀为食环署小贩管理队队员、2名法证专家及街外证人。
本案5名被告共被控6项控罪,梁天琦被控于2016年2月8日至9日,在旺角砵兰街与黄台仰一同煽惑在场人士参与暴动。另2项暴动控罪指,梁分别于砵兰街和亚皆老街参与暴动。李诺文、卢建民、林傲轩和林伦庆,则被控暴动和非法集结。
法庭记者:陈咏诗、黄梓生
建立时间:10:08
更新时间: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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