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涉与15岁女非法性交续准保释 4月开审事主屏风后作供 2018-02-15 14:50 Previous Next 警员涉于5年前与一名15岁女童性交,被控与年龄在16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警员今在屯门裁判法院否认控罪,裁判官将案押后至4月17日审讯,预计当日可完成审理。届时控方将传召事主等5名证人作供,事主获准隔著屏风作供和使用特别通道进出法庭。警员则获准继续保释,但保释金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 38岁被告陈健敏被控于2013年1月至10月间,在屯门与一名当时15岁的女童性交。 法庭记者:黄梓生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屯门宝田邨老翁疑病困堕楼死亡 下一篇 荃湾大涌道3车疑争线互炒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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