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两警质疑「衣著认人」不妥提上诉 高院押后颁判词

2018-02-12 13:00

七警在2014年占领行动期间于龙汇道变电站外,暗角殴打公民党前成员曾健超,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入狱两年,七警全部获准保释等候上诉。高院上诉庭今处理观塘区反黑组警员刘兴沛和黄伟豪上诉申请。
上诉人刘兴沛质疑原审法官有机会凭藉无綫电视的新闻片而认错人,法官依赖第一组较光的新闻片,认得刘是穿浅色长裤,因此第二组较暗的新闻片,推断穿浅色长裤的人便是刘,但这个并非特殊徵状,加上两组新闻片相隔49秒,有换人的机会,认为此裁决不稳妥。
原审法官留意到上诉人黄伟豪,当时戴眼镜和穿特别图案的白色上衣,而七警中亦只有黄有戴眼镜,因此推断黄当时在场踢曾健超,但黄质疑法官有关裁决不稳妥,指不是所有传召作供、认识黄的警员也认得,新闻片内的人就是黄,而他们作供时,分别说黄「有时」和「通常」戴眼镜,当中有分歧,但法官只选择性地采纳了黄「通常」戴眼镜的说法,却忽略另外一点,故该第七人只是有机会是在黄,不一定代表是他。法官将押后颁判词。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1:44
更新时间:13:00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