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不满男教师与女儿关系异常 家长涉发传单诽谤获准上诉 2018-02-06 12:01 女学生家长梁锐成(左)及教师梁志宏(右)。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家长因不满中学男教师与女儿有异常关系,而去信校长及于校外派发传单,法庭去年裁定信件及单张有恶意诽谤,下令家长须作出惩罚性赔偿合共18万元。家长不服遂申请上诉许可,案件今在高院上诉庭聆讯,上诉庭法官批准就惩罚性赔偿金额提出上诉,与此同时,上诉庭提醒上诉人,上诉的讼费或许较最终的赔偿金额还要高,建议双方考虑以其他方式处理。 原告人为教师梁志宏,上诉人是女学生家长梁锐成。男教师于2010年遭学生家长投诉与其女儿有异常关系,遂于2012年转到另一所学校任教,同年6月家长向新校长发送一封诽谤信,又于新校开学礼时,在校外派发「内幕」的单张。 法庭记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女子涉袭「女长毛」毁玩具爪 3月再讯 下一篇 捱过寒潮下周回暖 年三十最高20度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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