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壹周刊》仍为全资附属 继续发行至另行通知

2018-02-01 17:03

《壹传媒》执行董事周达权向全体员工发出内部公告,指壹周刊广告为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而《壹周刊》将维持杂志发行,并直至另行通知。

公告又指,所有归属《壹周刊》的知识产权,包括相片、稿件、影片及其衍生的所有资产,全属集团所有,任何未获授权的使用、转发及下载,均属违法,集团将保留可追究的权利。

去年7月,壹传媒宣布将经营27年的《壹周刊》以及多本杂志,以3.2亿元出售给商人黄浩旗下公司,而黄浩作为买家,将会向有关业务注入1.8亿元,即是整笔交易涉及约5亿元。至于港、台《壹周刊》的日常营运,早前已经由黄浩委派的团队接手。惟去年9月底,壹传媒宣布将交易截止日期,由10月5日延长至10月31日,其后又延迟但交易仍未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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