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男手指骨折保险申索遭拒 今上诉得直

2018-01-31 17:13

男工于2007年受雇于室内设计公司,并在做木工时伤及肌腱和造成手指骨折等,雇主事前向安盛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投购保单,惟安盛认为保单并不包含男木工的申索而拒绝赔偿,男工继而向雇员补偿援助基金管理局追讨。早前原讼庭下令赔偿须由局方支付,管理局就案件向终院提岀上诉。法官今颁下判词,裁定管理局上诉得直,安盛需上法律责任及支付讼费。
案情指,雇主Nuovo Design Limited当时依照《雇员补偿条例》向安盛投购保单,而保单则另有附表,列述室内设计公司的相关职位才获补偿,包括创作总监、 设计师及室内文员等,而不包括工程。安盛辩称男工罗少华并不在列表内,故拒绝赔偿,罗其后向负责管理雇员补偿援助基金的局方申索。
法官于判词中提到法庭诠释雇主业务的简述时,不应过份讲究或拘泥于细节,否则雇主可能因没有充分描述业务,而干犯未有为雇员投购保险的刑事罪行。木工是为了执行Nuovo制作的设计,故属于公司的主要业务。法官认为保单不仅涵盖列表内所述的雇员,其「业务」亦应包含罗所承办的木工,因此裁定保单需保障事主。

法庭记者:陈咏诗
建立时间:16:35
更新时间: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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