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爱堂控3前高层挪用款项 入禀促还款 2018-01-31 14:09 仁爱堂入禀要求三人还款。 Previous Next 成立逾40载的非牟利慈善组织仁爱堂,指控3名前高层于2013年间,违反职责,涉诈骗及串谋损害机构的利益,挪用款项,仁爱堂遂入禀高院,要求法庭颁令指仁爱堂于2013年4至5月间将3人停职、解雇的决定为合法,而被告亦需交代及归还款项。 原告为仁爱堂有限公司,三名被告依次是仁爱堂前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梁民理、前内部审计师陈家颖及前高级会计主任麦洁玲。 法庭记者:陈咏诗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一地两检草案立会首读 陈帆:冀议员务实通过 下一篇 浸大研究发现 人体死皮令冷气机发出恶臭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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