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爱堂控3前高层挪用款项 入禀促还款

2018-01-31 14:09

成立逾40载的非牟利慈善组织仁爱堂,指控3名前高层于2013年间,违反职责,涉诈骗及串谋损害机构的利益,挪用款项,仁爱堂遂入禀高院,要求法庭颁令指仁爱堂于2013年4至5月间将3人停职、解雇的决定为合法,而被告亦需交代及归还款项。
原告为仁爱堂有限公司,三名被告依次是仁爱堂前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梁民理、前内部审计师陈家颖及前高级会计主任麦洁玲。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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