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百佳铲车撞伤脚 女顾客入禀索偿近5万
2018-01-23 17:10
申索书指,事主冯淑玲去年6月26日下午约3时在位于淘大商场的百佳分店选购货品,却在无阻塞通道情况下,未听见铲车响号或铲车操作员呼叫「让开」便无故受伤。同行母亲向经理取胶布即场治理,最终没有召唤救护车,母女乘的士回家。
冯指意外令她行动不便,精神痛苦疲累。她索偿的损失包括2个月勤工奖金及7天扣薪共4,800元、16次药膳费共6,200元、20次汤水费共6,000元、23天的精神创伤共3万元,另有医药费及交通费,合共约4.99万元。
首被告百佳超级市场(香港)有限公司缺席聆讯,次被告金源米业有限公司则在庭上提出以1万元和解,惟冯不满赔偿金额,要求最少4万元赔偿。审裁官将案件押后至4月9日再讯,其间让与讼各方提交证据等文件。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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