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翁借洗衣机不成放火 烧错另一名租客衣物
2018-01-22 16:30
谢翁与一名姓洪妇人及另一名姓陈男子,在盐水分租一处三合院,谢翁今日中午想向洪妇借用洗衣机,但洪妇却要求收取100元新台币 (约26.8港元) 水电费。谢翁不满与对方发生口角,随后谢翁竟冲入屋内点火烧著纸板,再烧向置物箱内的衣物,但衣物却是另一名租客陈男所属,让他无辜受害。
盐水消防局于上午11时27分接报到场时,火势已由陈男自行扑灭,但谢翁因吸入性呛伤,送往医院救治,并无大碍。盐水分驻所调查指,谢翁点火的行为可能涉及公共危险罪,待谢翁情绪平复后,会进一步调查其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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