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列车长每月一次南下偷情 被一张传票揭穿

2018-01-22 15:30

台铁一名60岁的姓陈列车长,每月从台北到新竹一次,与46岁的姓李情妇偷情,时间长达12年。两人终因钱债纠纷闹上法院,奸情因而曝光。陈男妻子去年11月收到法院的传票,才知道老公外面有女人,遂起诉李女妨害家庭,李女虽然承认与陈男交往,但指两人早已分手,警方讯后将李女以妨害家庭罪函送法办。
陈妻去年11月收到新竹地院寄发给老公的传票,拆开来看才发现丈夫被控告恐吓及妨害名誉。追问之下,老公突然下跪承认在外面有情妇,且偷情长达12年,姓卢妻子无法接受,气得起诉情妇。
警方调查指,陈男14年前,经亲友介绍认识当时住在花莲的李女,当她2005年搬到新竹后,陈男便开始每月到新竹火车站与她见面。但因两人非常低调,偷情范围也仅限在火车站附近,12年来成功瞒住陈妻。
期间陈男共向李女借了近百万元新台币,最后因债务问题闹上法院。李女指,她因追债而被陈男威胁及恐吓,加上陈男四处宣扬,决定对陈男起诉恐吓及妨害名誉。陈男自知理亏,债务在去年还清,不过李女不肯撤告,全案仍在新竹地院审理。
陈男向警方坦承两人交往,但指双方在2015年7月已经分手,欠李女的债务也陆续还清。陈妻虽感愤怒但仍原谅丈夫,但她指导李女严重破坏她的家庭,她的身心也受到重大伤害,愤而控告李女。警方将李女以妨害家庭罪函送新竹地检署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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