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毕业生认酒后打女友扯头发 官斥:格衰读咁多书都系废
2018-01-12 18:32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潘焯麟是受酒精影响下犯案,现已感到后悔。被告与女事主拍拖半年,双方家长互相认识,到现在亦爱事主,当时并没有意图伤害事主。他续指被告原想投身于法律界,但已因本案会留有案底而难以实行。 主任裁判官吴蕙芳斥被告「唔好以为可以借酒行凶或者发酒癫」又指「醉酒有三分醒」,不会接受被告说因酒精影响而不记得发生过的事。 裁判官续斥:「读咁多书都系废嘅,人品同教育唔成正比!格衰!」她更苦口婆心地说:「呀仔,唔好同我错两次」。
案情指,被告与姓邝女事主于去年11月5日晚出席朋友生日派对后,二人乘的士到九龙城文福道送事主回家,邝叫的士司机送潘到其荃湾住所,潘却跟邝下车并开始发生争执,邝在争执下提出分手,潘就推邝的肩膀令其倒地,邝因害怕而拿出手机欲报警时,潘抢掉其手机及砸在地上,令其手机屏幕碎裂。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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