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影少女遇害】陪审团退庭商议 要求重听三精神科医生证供录音 2018-01-11 15:18 被告刘璋辉(左)及被害少女郭惠明。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37岁被告刘璋辉涉于2014年12月8日谋杀15岁「私影少女」郭惠明,并于同日带到酒店房内两度强奸,但当时少女已无知觉,并于翌日弃尸垃圾站。法官今早引导陪审团,总结3位精神科医生意见,陪审团必须一致,或以5比1大比数裁定被告是否适宜答辩,陪审团现退庭商议。 陪审团向法庭指出,希望重听三位精神科医生的证供录音及法官的引导陈词,并希望可以有翻译,法官批准他们重听,但表明不会有翻译。陪审团又查问会否有录影片段,观看被告过去数天审讯时的神态,但法官表示没有。另外,陪审团又希望法庭可提供字典,但法官称字典并非证据,拒绝有关申请。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135 更新时间:1518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国瑞路爆水管全封 巴士改道大窝口交通挤塞 下一篇 议员倡新辣招换楼期延长至一年 苏伟文表示可接受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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