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新界东北案拨款冲立会案 梁晓旸上诉被驳回

2018-01-10 13:03

社民连成员到庭外支持。
社民连成员到庭外支持。

二O一四年六月立法会财委会开会审议新界东北发展规划的会议期间,十三名示威者企图闯入立法会大楼,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罪成,判社会服务令;经律政司刑期覆核,各被告被改判囚八至十三个月。其中一名被告梁晓旸早前提出上诉,终院只批出梁就「妨碍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一罪之上诉许可,案件今在终院审理,法官听取陈词后决定撤销梁的上诉申请,并押后颁下裁决理由。
律政司代表为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及高级检控官刘德伟,梁晓旸的代表律师则为戴启思资深大律师及郭憬宪大律师。

梁晓旸早前获批以一万元保释。资料图片
梁晓旸早前获批以一万元保释。资料图片

终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认为,当日立法会主席并非以其个人身份,而是明显以立会主席身份要求警察到场协助维持秩序。戴启思虽同意主席有管理立法会大楼的权力,但强调警察要进入立法会范围内行事,必须先获立法会主席或秘书的命令授权,而且必须取得正式的行政命令,否则不属「在会议厅范围执行职务」的「立法会人员」。当日的警务人员虽仍有在立法会内执行警察职务如拘捕的权力,但未根据《立法会(权利及特权)条例》取得授权的他们却并非立法会人员,职责上亦有所不同。
梁晓旸在离开法院时表示,对此控罪的上诉被驳回「冇话失唔失望」,自己以平常心看待,因尚有非法集结罪的上诉正等待处理,指若「双学三子」的上诉被驳回,他们的上诉案亦很大机会被驳回。当被问及今次上诉被驳回,是否担心会对他的总刑期造成影响、或律政司会再就此罪申请刑期覆核,梁指相信刑期都不会相差很远,但若最终真的被加刑,他亦会面对。

法庭记者:黄显晴
建立时间:0938
更新时间:1303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