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影少女遇害】控辩双方仍争论被告是否适宜答辩 法官明早将引导陪审团

2018-01-10 16:02

三十七岁被告刘璋辉涉于一四年十二月八日谋杀十五岁「私影少女」郭惠明,并于同日带到酒店房内两度强奸,但当时少女已无知觉,并于翌日弃尸垃圾站。刘璋辉被控一项谋杀罪在高院受审,控辩双方今就被告是否适宜答辩作结案陈词。法官指将于明早引导陪审团,之后陪审团便可退庭,就被告是否适宜答辩作商议及裁决。

辩方指被告在审讯时听到很多声音,且有错觉,他或会因而受干扰,影响审讯时的注意力,精神科医生陈嘉璐和陈国栋也称,被告不适宜答辩,应要留在小榄继续治疗。

控方指,精神科医生陈照佑的报告前后一致,认为被告适合答辩,陈医生有别另外两位医生,他有一段长时间观察被告的精神状况。陈医生同意被告有急性严重精神病,但开药治疗后已有改善。控方又质疑被告精神状况有异出于巧合,因原定去年10月开审,而被告刚巧在此前精神状况有变。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306
更新时间: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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